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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徵才】國立中正大學台灣法律資訊中心專案工作人員職缺校外遞補公告

【報名期限】自即日起至115年02月06日下午5時止

【需求名額】1

【職責程度】四等(250薪點:新台幣34,775、職稱:行政佐理員),依學歷起薪。

【聘僱契約】定期契約(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1231日止),視計畫執行狀況得以延長。

【工作地點】國立中正大學台灣法律資訊中心(621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168號 法學院/社科院二館)

【資格條件】

  1. 具國內外大學學士學位。
  2. 具長者人權或社會福利經驗者尤佳。
  3. 具計畫資料彙整、撰寫與執行經驗。
  4. 擅長跨單位溝通與協調。
  5. 擅長使用WordExcelPowerPoint生成式AI等辦公軟體。
  6. 有汽車駕照並可開車上路者尤佳。

【工作內容】

  1. 執行教育部大學社會責任實踐(USR)計畫之行政工作。
  2. 協助長者人權門診跨領域學分學程運行。
  3. 經營教師社會實踐社群。
  4. 製作會議簡報及會議記錄。
  5.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
【注意事項】

  1. 凡符合職缺資格且有意願任職者,請檢附下列表單:

    (1)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名冊。

    (2)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履歷表(含相片及自傳)

    (3)最高學歷證書影本。

    (4)其他可資證明工作能力文件影本。

  2. 表單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「表單下載/編制外人員專區」下載。
  3. 請於報名期限前將表單按順序整理後,寄至台灣法律資訊中心信箱(taiwanliiofficial@gmail.com),主旨請註明「應徵USR計畫專案工作人員_姓名」,逾期恕不受理。
  4. 符合資格並通過初審者將通知參加面試及基本能力測驗(電腦能力&公文寫作),資格不符或未通過初審者則不另行通知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
  5. 如有疑問,請洽承辦人:台灣法律資訊中心黃小姐,電話:(05)272-0411分機35108

【備註】

  1. 本職缺得增列後補名額,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、性質相近之職缺;後補期間為6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。
  2. 應徵人員視為同意本中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,於本次應聘作業期間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,未錄取者資料將逕行銷毀。
  3. 應徵人員須非屬本校校長或用人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;且不得曾有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、性騷擾防治法、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教師法、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之行為,經判刑確定或曾經主管機關、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,並經該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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